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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文学的功能
三、文学的审美和娱乐功能
1、文学的审美功能
文学的审美功能是指文学具有沟通文学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美感和情感需求,使人获得精神对现实的超越,实现审美理想,推动促进个性和才能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功能。
①文学的审美功能是由文学的审美本性决定的。
(作为一种语言艺术,文学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的审美需求而存在和发展的。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讲,审美是文学最基本的功能。)
②文学作品能满足人的审美需要,其原因在于它是作者按一定的审美理想和美的规律对来自现实生活中的素材加工改造的产物。
(当人们欣赏文字作品的时候,就会获得更为强烈、更为丰富、更为深刻、更为迷人的审美感受,就会得到更大的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
文学审美功能对提高人的审美能力、丰富审美情趣、健全审美观念、升华精神境界、优化心理结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文学的审美功能具有历史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文学审美意识和审美心理的特征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
④文学的认识、教育、审美和娱乐功能的区分,只是从相对的意义上讲的,实际上它们并不截然分离和单独发生作用。
(一方面,文学的审美功能实际上是文学实现其他功能的中介。
另一方面,文学的审美功能又是以情感为中心的整体性概念,它是文学各种功能协调统一的重要条件。
文学的审美功能不仅表现在其他各种功能在内容上都渗透和蕴含着情感体验的审美因素,具有审美的意义与特征,而且表现在其他各项功能都统一于审美,要要以审美为旨归。)
2、文学审美功能的类型
①美学角度:悲剧型与喜剧型,优美型与阳刚型。
(悲剧型的文学审美功能,主要是指作品通过展现美好的社会或人生价值的毁灭,来使读者在审美体验中有巨大的心灵震撼获得情感陶冶与升华的功能。
喜剧型的文学审美功能,则主要是指作品通过夸张手法来讽刺和嘲笑社会的丑恶、落后现象,让读者在对滑稽的嘲讽中获得轻松快感的功能。
优美型的文学审美功能则主要是指作品通过柔和秀丽气质的传达,让读者获得愉悦舒适的体验和沉醉的功能。
阳刚型的文学审美功能,则主要是指作品以豪放、刚健、宏大、开阔的壮美风格,使读者的心灵获得超乎常态的力度感的功能。)
②从狭义上说,由于语言的智慧与韵味、形式的别致与优雅、情感的真挚与动人、形象的杰出与光彩等因素,文学可以让人产生直接的审美感受。
(这是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关注的文学审美功能的重要方面。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诗歌领域中的“现代格律派”把诗歌的审美特征阐释为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就是从这一角度来理解诗歌的审美功能的。)
③文学所表现的社会内容对文学的审美效应会产生很大影响。
(诗经中的《硕鼠》是一篇带有控诉性质的、体现了强烈底层意识和愿望的诗作,但正是这种坦率、真诚、勇敢的控诉表达了劳动人民对社会公正和美好生活的渴望,从而在读者心中形成巨大的情感张力,使这首诗在审美上的力度得到了加强。)
3、文学的娱乐功能
文学的娱乐功能指的是文学可以给人带来身体快适、心情愉悦、精神自由的功能。
①文学娱乐功能的主要特点是让接受者产生生理和心理的快乐感。
(观众看戏、看电影是要从中得到娱乐和休息。
读者阅读一首诗歌或一部小说,主观动机并不在于直接获取某一门类的知识,也不是为了接受作家的训诫,而往往是为了获得身心的愉悦和心理的满足。
作家在创作中也存在游戏、娱乐的动机。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里就借顽石之口说∶“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而《红楼梦》本身也“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
文学在它的源头上就与娱乐有着不解之缘。)
②文学的娱乐功能具有生理满足的意义,并主要是一种想象化的满足。
(“朱光潜说过∶我们作诗或读诗时,虽不必很明显地意识到生理的变化,但是他们影响到全部心境,是无可疑的。就形式方面说,诗的命脉是节奏,节奏就是情感所伴的生理变化的痕迹。人体中呼吸循环种种生理机能都是起伏循环,顺着一种自然节奏。以耳目诸感官接触外物时,如果所需要的心力,起伏张弛都合乎生理的自然节奏,我们就觉得愉快。”)
③文学的娱乐功能有着益智的特点。
(那些注重娱乐功能的成功作品,往往建立在某种独特的生活“技能”层面之上,展示一种接近甚至超过专业水平的技能,如武术、侦探、推理、谋略、车技、棋艺、画法等,这是娱乐益智的重要内容。
在描述这些技能的过程中,文学作品也为人提供了耐人推敲、品味的想象空间。
而心智的调动,则是高层次娱乐的标志。
某些武侠小说之所以获得一定的文学地位,既与其“俗中有雅”的特点以及厚实的文化背景有关,也与其武侠武艺方面的娱乐益智性赢得广大读者喜爱有关。)
④文学的娱乐功能最终应该指向高雅的格调。
(文学娱乐最根本的成因,还是在于文学能够引起人的美感,如果始终徘徊于生理和心理的浮泛满足,文学作品便会堕入哗众取宠、令人生厌的境地。
文学的娱乐功能有助于文学其他功能的实现。
好的文学作品常常是“寓教于乐”,就是把文学的教育功能渗透在娱乐功能和审美功能当中,如通过富有吸引力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使人获得认识,受到教育。)
⑤文学作品的娱乐性与文学作品的严肃性不是截然对立的。
(经过恰当的艺术处理,娱乐性完全可以寓于严肃性之中。
老舍作品中的京味幽默与市民悲情,就体现了这一特征。
即使是《西游记》这部描写唐僧上西天取经的作品,其高度的娱乐性也尽人皆知。文学的娱乐性与严肃性巧妙结合乃至至水乳交融,恰是一种精湛的艺术境界。)
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些市场化的写作往往把文学的娱乐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是,文学绝不能只有娱乐功能。只有娱乐功能的文学,严格说来只能算作“准文学”或粗劣之作。这种作品不会成为文学的精华,也不会成为文学的主体。)
⑦任何时候,文学都不应该忘记它应有的精神内涵与终极关怀,都不应该忘记它应有的审美取向和道德底线,只有这样,文学的各种功能才能相得益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注:梁启超关于小说的四论
一曰熏,熏也者,如入云烟中而为其所烘,如近墨朱处而为其所染,《楞伽经》所谓“迷智为识,转识成智”者,皆恃此力。人之读一小说也,不知不觉之间,而眼识为之迷漾,而脑筋为之摇飏,而神经为之营注,今日变一二焉,明日变一二焉,刹那刹那,相断相续,久之而此小说之境界,遂入其灵台而据之,成为一特别之原质之种子。有此种子故,他日又更有所触所受者,旦旦而熏之,种子愈盛,而又以之熏他人,故此种子遂可以徧世界。一切器世间、有情世间之所以成、所以住,皆此为因缘也。而小说则巍巍焉具此威德以操纵众生者也。
二曰浸,熏以空间言,故其力之大小,存其界之广狭;浸以时间言,故其力之大小,存其界之长短。浸也者,入而与之俱化者也。人之读一小说也,往往既终卷后,数日或数旬而终不能释然。读《红楼》竟者,必有余恋,有余悲;读《水浒》竟者,必有余快,有余怒。何也?浸之力使然也。等是佳作也,而其卷帙愈繁、事实愈多者,则其浸人也亦愈甚!如酒焉:作十日饮,则作百日醉。我佛从菩提树下起,便说偌大一部《华严》,正以此也。
三曰刺,刺也者,刺激之义也。熏、浸之力,利用渐;刺之力,利用顿。熏、浸之力,在使感受者不觉;刺之力,在使感受者骤觉。刺也者,能入于一刹那顷忽起异感而不能自制者也。我本蔼然和也,乃读林冲雪天三限、武松飞云浦厄,何以忽然发指?我本愉然乐也,乃读晴雯出大观园、黛玉死潇湘馆,何以忽然泪流?我本肃然庄也,乃读实甫之琴心、酬简,东塘之眠香、访翠,何以忽然情动?若是者,皆所谓刺激也。大抵脑筋愈敏之人,则其受刺激力也愈速且剧。而要之必以其书所含刺激力之大小为比例。禅宗之一棒一喝,皆利用此刺激力以度人者也。此力之为用也,文字不如语言。然语言力所被,不能广、不能久也,于是不得不乞灵于文字。在文字中,则文言不如其俗语,庄论不如其寓言,故具此力最大者,非小说末由!
四曰提,前三者之力,自外而灌之使入;提之力,自内而脱之使出,实佛法之最上乘也。凡读小说者,必常若自化其身焉——入于书中,而为其书之主人翁。读《野叟曝言》者,必自拟文素臣;读《石头记》者,必自拟贾宝玉;读《花月痕》者,必自拟韩荷生若韦痴珠;读梁山泊者,必自拟黑旋风若花和尚;虽读者自辩其无是心焉,吾不信也。夫既化其身以入书中矣,则当其读此书时,此身已非我有,截然去此界以入于彼界,所谓华严楼阁,帝网重重,一毛孔中万亿莲花,一弹指顷百千浩劫,文字移人,至此而极!然则吾书中主人翁而华盛顿,则读者将化身为华盛顿;主人翁而拿破仑,则读者将化身为拿破仑;主人翁而释迦、孔子,则读者将化身为释迦、孔子,有断然也。度世之不二法门,岂有过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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